浙江推进县域“三中心一在线”建设全覆盖 全面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水平
发布时间:2024-1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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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《关于推进县域“三中心一在线”建设的实施意见》,在全国首次提出推进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县域中医诊疗指导中心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、中药药事服务中心和“浙江中药服务在线”应用(以下简称“三中心一在线”),全面提升县域中医药服务水平。到2027年,县级中医医院完成“三中心一在线”建设全覆盖。
《意见》提出,建设高水平县域中医诊疗指导中心。主要负责指导全县域中医特色专科(专病)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业务发展、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和师承培养、中医质量管理等,提升县域中医诊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要推广“一院一品牌、一科一特色”的基层中医专科(专病)发展模式;开展中医多技术联合应用的中医日间诊疗服务,完善多学科联合会诊机制,为患者提供“一站式”中医药诊疗服务;着力培养本土化中青年中医药人才;推动中医药融入全人群、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。
《意见》提出,建设高标准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。主要负责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,培养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骨干,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长效机制,进一步提升基层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。要强化设施设备配置,各县级中医医院要设置适宜技术推广示教室,完善师资、设施、设备等配备,提升示教、实训、远程培训等能力;从国家和省级适宜技术推广目录中遴选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,到2027年,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%村卫生室能熟练开展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;县级中医医院要组建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库,到2027年,100%县级中医医院建成高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。
《意见》要求,建设高质量县域中药药事服务中心。主要负责对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药药事服务指导,推动县域中药饮片全流程、同质化管理,提高中药处方质量和用药水平。要推动县域内基层中医馆纳入县域“共享中药房”统一管理,中药饮片实施统一目录、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、统一支付、统一药事管理;统一中药处方管理;加强中药煎煮管理。
《意见》要求,建设高效率“浙江中药服务在线”应用。建立全域性、统一性、规范性、标准化的中药代煎服务和监管体系,汇集中药煎配信息,打造透明阳光的代煎服务流程,不断提高中药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。到2027年,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“浙江中药服务在线”实现全覆盖;完善代煎流程追溯;强化数据分析应用,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化的中药服务实时监测指标体系。
《意见》提出,建设高水平县域中医诊疗指导中心。主要负责指导全县域中医特色专科(专病)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业务发展、中医药人员继续教育和师承培养、中医质量管理等,提升县域中医诊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要推广“一院一品牌、一科一特色”的基层中医专科(专病)发展模式;开展中医多技术联合应用的中医日间诊疗服务,完善多学科联合会诊机制,为患者提供“一站式”中医药诊疗服务;着力培养本土化中青年中医药人才;推动中医药融入全人群、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。
《意见》提出,建设高标准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。主要负责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,培养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骨干,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长效机制,进一步提升基层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。要强化设施设备配置,各县级中医医院要设置适宜技术推广示教室,完善师资、设施、设备等配备,提升示教、实训、远程培训等能力;从国家和省级适宜技术推广目录中遴选10类4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,到2027年,社区卫生服务站和95%村卫生室能熟练开展4类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;县级中医医院要组建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库,到2027年,100%县级中医医院建成高标准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。
《意见》要求,建设高质量县域中药药事服务中心。主要负责对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药药事服务指导,推动县域中药饮片全流程、同质化管理,提高中药处方质量和用药水平。要推动县域内基层中医馆纳入县域“共享中药房”统一管理,中药饮片实施统一目录、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、统一支付、统一药事管理;统一中药处方管理;加强中药煎煮管理。
《意见》要求,建设高效率“浙江中药服务在线”应用。建立全域性、统一性、规范性、标准化的中药代煎服务和监管体系,汇集中药煎配信息,打造透明阳光的代煎服务流程,不断提高中药服务的便捷性和满意度。到2027年,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“浙江中药服务在线”实现全覆盖;完善代煎流程追溯;强化数据分析应用,形成全方位、立体化的中药服务实时监测指标体系。